”禁止采取任何足以使其手中被保护人遭受身体痛苦或消灭之措施。这项禁令不仅适用于……酷刑……并适用于文武人员施行之其他任何残酷措施,无论实施者是平民还是军人。“
1949年8月12日,《日内瓦第四公约》,第三部,第三十二条。
“禁止劫持人质。”
1949 年 8 月 12 日,《日内瓦第四公约》,第三部,第三十二条。
俄罗斯人俘虏和折磨了多少平民无法计算。
每天,世界都在越来越多地了解俄罗斯士兵在乌克兰犯下的恐怖行径。 没有人能幸免于他们的野蛮侵略,包括手无寸铁的男人、妇女和儿童。 他们将市议员、记者及其亲属作为人质,试图向乌克兰人施压,让他们噤声,不准报道俄罗斯的罪行。